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走进法治新时代——第三届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倡议
撰写时间:2015-07-13 来源:竞技宝官方网站 | 浏览量: |
我们,来自政府、学校和研究机构,于2015年7月11日—12日相聚广州参加第三届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围绕“教育治理现代化:法治与改革发展同行”深入研讨了相关议题。
我们认为: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入依法治理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的引领、规划的编制、政策的设计、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要有明确任务和方向目标。主要任务是推进教育治理法治化,方向和目标是良法善治。
——教育改革发展与教育法治需协同并进。脱离法治的教育改革发展是无序的;脱离改革发展的教育法治是缺乏生命力的。
——目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法治精神有待加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教育法制供给与需求有待平衡。
——法治是教育改革发展跨越深水区的护航者,是教育改革发展去浮躁的镇静剂,是教育改革发展尊重科学、遵循规律的稳压器。
我们希望:
——依法治教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常态。一切合理的教育诉求、教育权益,都应有合法的表达渠道,有严谨的立法保障,有严格的执法机制,有健全的监督机制。
——教育改革发展与教育法制建设同频共振。所有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都不能违背教育法治原则,所有的教育改革发展举措都不能超越教育法律底线。
——强化教育改革发展主体权责的一致性。明确教育改革发展主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既要保证教育主体充分的改革发展空间,也应加强教育主体的责任追究。
——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纪可遵。应制定《教育改革法》,将教育改革本身纳入法制轨道。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要求。增强涉及教育的法律法规间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培养高素质社会公民和优秀人才。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政府切实依法行政,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减少微观层面的行政干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我们倡导:
——以法治精神贯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用法治绘制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蓝图,用法治确立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方略,用法治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以法治思维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遵循公平、正义、秩序的法治逻辑,明晰教育管、办、评的法制边界,推进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的法治化。
——以法治方式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相关主体参与治理,集聚办学资源,激发办学活力。实施聘任制,激发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创新力增长;实施走班制、学分制,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法治文明营造教育改革发展优良环境。保障教育执法的公平、公正,维护教育法律价值和权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树立教育法治信仰,养成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习惯。
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让法治与教育改革发展同行。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走进法治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