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进课堂的现实问题
撰写时间:2013-06-04 来源:竞技宝官方网站 | 浏览量: |
竞技宝官方网站 周凤甫
2013年02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颁布,在全国教育和社会各界即引起广泛的反响,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纷纷积极响应,社会各界也在拍手称赞时献计献策,一时间中国古老的汉字书法成了当下时尚话题。
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文化的主要元素,同时也是深埋在每一个中国人情感深处的解不开的节,全社会对当前书法进中小学课堂予以关注是自然的事情。但现实的情况是:一方面全社会对书法教学的教育意义和教育价值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对书法进课堂的具体实施又表现出广泛的担忧:师资、课时安排、学生负担、学习目标等等不一而论。
的确,作为人类文明的一朵奇葩,中国汉字书法如同一面魔镜:一面是作为实用工具,在被约占全人类四分之一的人选择使用的同时,也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的生活,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每一个人也都自有一套对汉字书写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独特、神奇的艺术形式,汉字书法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以文字为造型手段的艺术,被视为古老的中华文明的象征性符号。一面是数千年的历史积淀赋予了他精深博大的内涵,另一方面是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书法被承载了无数中国人的无限期待。
根据我国中小学学校教学常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为广大中小学校书法课开设的法理性依据,也是中小学书法教材编写的依据,《纲要》明确中小学书法课程的基本教学理念是“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还规定了书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实施的建议与评价要求等。但笔者在工作中对许多中小学的教师、校长、学生、家长及书法家等人群调查后却发现有两个关键的现实问题必须面对:
一、书法师资成为短板:和众口一词的赞成中小学开设书法课一样,是众口一词对书法师资的担忧。《纲要》明确要求书法课程“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 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在进入学校课堂教学时现实问题出现了: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校的学生人数众多,而中小学师资配备中没有有关专职书法教师配备的政策性规定或常规性要求,即使极少数办学条件好的学校配备一两个书法教师,实际也无力承担整个学校以千百计的学生的书法学习辅导任务。二是汉字书法学习是一门动手实践课程,专业技能性很强,学生学习书法时教师的专业指导必不可少。以语文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来兼教书法课,兼课教师是否有能力承担书法教学专业指导是个未知数,书法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在考试科目的分数挤压下,兼课教师也很难将主要精力投入书法课教学中,书法课名存实亡也就是无法避免的结果。
因此,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此有相应的计划和对策,如在加大专业书法教师培养和兼职书法教师培训力度的基础上,各中小学校可成立以书法教师为导师、有书法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共同组成的书法教研组,通过学校书法校本教研活动来保证学校书法课教学的实施和教师的书法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对书法教研组和书法专兼职教师应予以政策、制度和待遇上的保障。
二、课程定位要明确:课程是学校实施教学的核心,也是教学质量的保证,《纲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对此许多教师表现出一定的担忧:书法教育作为一门课程,其课程定位应建立在自身的学科系统基础上,其学科知识和技能有相对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中国汉字书法教育中所蕴含的的丰富的教育价值和教学经验也足以支撑其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进入中小学课堂,)否则,不利于书法教育的真正开展。当以语文课或其他学科课程为主时,书法课必然成为辅,或是难以避免被挤占,或是只能成为校园内的专题性课程或综合性活动的一部分,最终结果令人担忧。
《纲要》明确指出:“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中小学书法进课堂的根本要求和目标,也是全社会对教育的期待。因此,建议在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之下,借新课程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提升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认识,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国书法教育的功能,建立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
(本文发表于《人民日报》2013年6月2日。作者周凤甫,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研究院美术教研员、中国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委员、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