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立高校发展特色及对广东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启示——台湾私立高校考察报告

撰写时间:2013-12-26  来源:竞技宝官方网站 浏览量:

    为了解台湾地区私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加强粤台民办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台湾私立高等学校发展经验,推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规范特色发展,9月25日—10月2日,省教育研究院组队赴台湾访问交流,先后考察了台湾教育研究院和淡江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长庚大学、朝阳科技大学、树德科技大学等5所私立高校,与各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参观各大学的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内教育教学场所,收集相关文献资料。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台湾私立高校发展概况

   台湾私立高校初创于上世纪50年代,经过60多年的改革发展,私立高校已成为台湾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体系,前者包含学院、大学以及院校研究所,后者包含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台湾私立高等教育,不仅在办学水平上赢得了社会、业界、家长的广泛认可,而且涌现出一批如淡江大学、辅仁大学、长庚大学等具有一定世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私立大学,在促进台湾教育改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2012年,台湾地区共有162所高等学校,其中私立高校109所(大学73所,学院24所,专科学校12所)、公立高校53所,私立高校数占台湾高校总数的67.28%;高校在校生总数约为135.5万人,其中私立高校在校生约为91.82万人(本科生约84.83万人,硕士生约6.38万人,博士生6107人)、公立高校在校生约为43.69万人,私立高校在校生数占台湾高校在校生总数的67.76%。

     近年来台湾私立高校发展统计

年份

1992

1997

2002

2007

2012

学校数

(单位:所)

大学

8

18

34

58

73

学院

14

19

55

39

24

专科

60

51

12

12

12

合计

82

88

101

109

109

在校学生数(单位:人)

学士生

446344

596148

866049

847685

848340

硕士生

6610

11048

33737

61070

63817

博士生

761

1165

2824

5239

6107

合计

453715

608361

902610

913994

918264

   备注:数据来源台湾“教育部”统计处。

   总体上看,台湾私立高等教育体系比较完善,办学质量较高。然而,受办学基础、发展历史、社会观念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制约,私立高等教育质量与台湾公立高校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现阶段,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源萎缩。目前台湾地区总人口不到2400万人,而高校数量达162所,每万人拥有高校率是6.75%,远远高于世界其他众多国家和地区。随着近20年来台湾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少子女化”现象的直接后果是就读高等教育的人口总基数相应减少,生源短缺成为今后台湾高校尤其是私立高校发展的一大难题。这也引起了当前台湾社会各界对私立高校过快扩张的反思。二是学校的升格问题。近10多年来,私立高等教育领域中一个最显著的变化是私立高校结构的调整,即学院纷纷升格为大学,学院由2002年的55所降为2012年的24所,大学则从2002年的34所增长到2012年的73所。从考察中了解到,学院升格为大学后,不少私立大学开始偏重学术,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在职业性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对优势。

   二、台湾私立高校发展特点

   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发展起步并不算早,但从其发展水平和内涵建设来看,成就显著,这是政府、高校和社会合力作用的结果。综观总体状况,我们发现台湾私立高校呈现七方面典型特征。

   (一)完全公益性办学

   根据台湾《私立学校法》规定,台湾高校出资人的投入必须是捐资办学。因此,与美国、新加坡等其他国家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私立大学互相共存不同,台湾私立高校是完全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性教育机构,学校举办人都是本着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目的给予私立高校捐资捐物,不图任何经济回报或收益,学校所有的办学盈余全部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再发展及相关公益性事业,办学者个人不享有其分配权和受益权。如因家人患病痛失亲人而创立长庚医学院的王永庆,感念亲恩而创立朝阳技术学院的杨天生,立志继承父志而创立私立德明行政管理专科学校的陈宝馨等,这些举办人建立私立高校的诱因各有不同,但建校办学的宗旨却是类似的:本着奉献社会的责任和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有用的专业人才。正是得益于一批批热心教育事业的公益人士,台湾私立高校从其创建以来就以其良好的非营利性公益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同。一直以来台湾不断有人主动捐资兴学,与政府的公共政策导向和扶持也是分不开的,如1972年台湾颁布的《私立学校法》第50条规定:“私人或团体对于私立学校之捐赠,除依法予以奖励外,并得依所得税法、遗产及赠与税法之规定免税。”

   (二)经费来源多元化

   台湾私立高校之所以能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发展,稳定而充裕的办学经费是其重要基础。与大陆民办高校较为单一的办学经费来源相比,台湾私立高校的经费来源结构则显得更为多元化。除学费收入外,还有广泛的社会捐赠基金的投入,有相对稳定的政府财政奖补助,有学校通过开展各种社会服务类项目而获得的自营性收入。一是政府补助。台湾《私立学校法》第48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编列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时,应参酌学校健全发展之需要,对私立学校予以补助;其办学成绩优异或绩效卓著者,并予以奖助。”1976年,台湾又颁布《教育部奖助私立大专院校改善师资处理要点》。目前台湾当局主要采取奖补助的形式给予私立大学经费扶持。奖助,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其形式较为简单,主要按学生人头数基准给予拨付。政府提供的奖补助经费数额约占私立大学正常经费总收入的5%—25%。二是自营性收入。台湾私立大学十分重视利用自身人才资源优势和科研力量为社会提供各种教育服务项目,如推广教育、产学合作等。以淡江大学为例,2013学年度,该校获得的推广教育收入和产学合作收入分别达1.2亿、3.6亿新台币,合计占总办学经费收入的13.33%。三是基金投资性收益。通过举办者投入的办学基金从事相关投资,以保持基金的稳定持续增长。如长庚大学,每年都能从股票分红中获得稳定的股息收入。

   (三)打造办学特色与优势学科专业

   台湾私立大学在办学发展过程中并未一味贪大求全,而是突出打造学校特色和优势。从所考察的5所大学来看,各校无不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淡江大学,以“国际化、资讯化、未来化”为教育理念:国际化方面,该校在台湾公私立大学中首创“大三出国研习”模式;资讯化方面,是全球第一个取得ISO20000(资讯服务管理)国际认证的学术单位;未来化方面,于上世纪60年代推动未来学,设置未来学课程,成立“未来学研究所”,1999年被世界未来研究联盟评为年度最佳未来学教育机构。在2011年“世界大学网络排名(Ranking Web of World Universities)”中,淡江大学排世界第285位、亚洲第32位、台湾地区第10位。长庚大学,以创始人王永庆的台塑企业创业精神——“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为办学思想,贯彻“理论与实务结合”的教学理念,致力于追求教学与研究的卓越,长期推动学生全人教育,在医学、工学、管理学领域中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成绩突出。德明财经科技大学,以发展优质精致的商管学府为目标,坚持学术与实务研究并重,在培养财会、金融、税务等现代商业人才方面特色显著。朝阳科技大学,推动“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实行校、院、系三级管控,确保培养质量,以“创意教育”为追求卓越的重点工作,意在发挥学生无限潜能,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独树一帜,师生的发明曾在“克罗埃西亚国际发明展”、“韩国首尔发明展”、“马来西亚国际发明展”等国际舞台上获奖,2012年创新育成中心通过欧盟EC-BIC官方承认的BQMC服务标志认证,是台湾唯一获认证的科技大学。树德科技大学,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着重多元务实应用及学生弹性选课制度,以其设计类科系和资讯管理系称著,连续7年获台湾“教育部”的“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的奖助。

   (四)高度重视开展应用科学研究

   与传统的公立大学偏重基础理论研究不同,台湾私立大学根据自身优势,普遍重视应用研究的开展,突出理论成果应用转化探索,以形成各自的优势研究领域,保证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和毕业生水平。譬如,淡江大学在工程技术研究尤为突出,设有风工程研究中心、水资源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智慧自动化与机器人中心、盲生资源中心、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等研究组织;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则在应用经济学领域较为见长,在台湾成立第一个以个人理财为顾客理念的理财与税务管理研究所;长庚大学重视各类基础与应用合作研究,制定多项激励研究奖励制度,如研究奖励金、研究计划辅助费、工作奖金、发表期刊论文辅助费等,推进“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团队模式,在分子医学、生物工程、新兴病毒感染、病原性细菌、临床资讯与医学统计、分子及临床免疫、健康老化等医学方面的研究水平甚为优异;朝阳科技大学以信息、通讯等领域的研究为特色,设有“信息与社会”、“多媒体安全与应用”、“RFID与供应链管理”等三大特色实验室,该校在2009年全球ESI论文工程学门类综合排名全世界前1%;树德科技大学在亚洲地区首创第一所亚洲性学研究中心,在台湾地区首创唯一人类性学研究中心及研究所。

   (五)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无论是台湾政府部门,还是私立高校,都充分认识到师资队伍的重要性。政府方面,为保障私立高校教师退休后的权益,《私立学校法》第58条要求,“私立学校董事会应订定章则,筹措经费办理有关教职员工之退休、抚恤、资遣等福利事宜”,“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应会同行政院有关部会辅导成立全国性私立学校教职员工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私立学校董事会、教职员工及有关行政机关代表组成,向法院登记为财团法人,统筹办理基金之设立、收取、提拨、管理、运用等事宜,并受教育部之监督”。为提高私立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研究能力,优化各校师资结构,2005年台湾颁布《“教育部”奖助私立技专院校选送教师国外进修学位项目计划申请要点》,其中规定:“本部参考教育部公费留学进修费用标准的约三分之二额度,就每学年学杂费、生活费、其它综合补助及出国及返国机票费等项目,每人每年予以新台币50万元奖助,2年共新台币100万元,余由进修人员自付。”私立高校自身方面,无不注重教师发展和稳定,不仅提供了较为丰厚的经济待遇,而且实施教师奖励办法、教师评鉴、教师进修、学术年假、人才引进等富有人性化的人事管理和激励制度。以淡江大学为例,2012年教师数据统计结果显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85.56%,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占64.44%,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成就淡江大学卓越办学水平的根本保证。

   (六)建立完善的法规保障体系

   为督导私立高校规范办学、有序发展,遏制部分私立高校违法违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台湾尤为强调通过法律法规手段规制私立高等教育管理和扶持私立高等院校发展。1974年,台湾修订《私立学校法》,次年又颁布《私立学校法实施细则》,对私立高校的设置作了明晰规范。1976年,为鼓励私立大学延聘师资,台湾出台《教育部奖助私立大专院校改善师资处理要点》。1979年,为充实私立大专院校仪器设备,台湾制定《补助私立大专以上学校充实重要仪器设备配合款施行重点》。1982年,为改善各私立大专院校学生生活环境,台湾订立《私立大专院校兴建学生宿舍餐厅厨房贷款利息补助作业实施要点》。1995年,台湾公布实施《教师法》,对包括私立高校在内的教师的权利义务、待遇、进修、申诉及诉讼等多方面事项作了明确要求,以保障私立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2000年,台湾颁布《台湾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强化了政府支持私立高校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责任。2006年,台湾修订《各级各类私立学校设立标准》,从办学土地、校舍、设备、基金、经费、师资等方面分别对私立大专院校各自的设置标准作了详细规定。2009年,台湾修订《私立学校建立会计制度实施办法》,对私立大专院校的会计管理、人员资质等作了补充完善。由此,台湾基本形成了以《大学法》、《教师法》、《私立学校法》等为支柱,以《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私立学校奖助办法》、《私立学校教职员保险条例》等为辅助的私立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在推动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中起了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七)政府管理角色合理定位

   台湾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质量监控、政策引导等措施对私立高校进行间接管理,引导私立高校办学行为。私立高校在办学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专业设置、课程构建、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方面基本由学校自主规划。目前,除了立法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外,台湾对私立高校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通过竞争性项目拨款引导办学。为纠正台湾部分私立高校不顾实际而盲目升格、一味追求研究型大学发展思路,2004年台湾“教育部”开始实施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透过奖励机制引导大学分类发展。2012年在台湾31所获奖励学校中,有20所为私立高校。同时,为促进私立高校优质、卓越发展,台湾不断调整私立学校奖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逐渐提高依办学绩效所给予的奖助经费所占比例,降低由学校规模大小给予的补助经费所占的比例。二是对办学质量实施监控。为避免私立高校之间为抢夺生源、忽视人才培养质量而导致的恶性竞争,营造私立高校公平、有序发展氛围,台湾当局对私立高等教育质量有较为严格的监督和评估。2005年,台湾“教育部”专门成立“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设有正式的评鉴机构和完整的评鉴规划。目前台湾教育部门主要参考美国所采用的认可制度对私立高校办学情况进行评鉴,一般每3至4年一次。评鉴结果是私立大学所获奖补助金、招生指标的重要参照依据。三是对高校规格执行最低限控制。政府对学校园地、资金投入、学生数量、师生比等方面都有清晰规定。如果学校在某一方面明显低于标准要求,就很有可能要与其他高校合并。

   三、台湾私立高校发展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启示

   据统计,2012年我省有民办本专科院校50所(含17所独立学院),占全省高校总数的36.23%;民办本专科在校生有486198人,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的30.07%。在规模上,我省民办高校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比较缺乏办学特色,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借鉴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有益经验,对于我省促进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和建设民办高等教育强省无疑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一)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大力支持非营利性办学

   我省民办高校大多存在投资办学的营利行为,单纯属于捐资办学、不图任何回报的非营利性高校数量极少。因而,现阶段要求民办高校完全公益性是不可能的。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不少民办高校开始向公益性转变,有不少企业家开始回报社会。因此,对政府来说,坚持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共同发展的政策举措是明智之举。一要创新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立法,修订和完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要求及标准。二要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根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特征,建立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收费政策、土地政策、融资政策、师资政策、服务社会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化扶持政策体系。三要倡导和鼓励捐资办学。充分依托媒体网络对长期以来投身民办高校的捐资者,尤其是那些办学质量高、社会口碑好的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进行广泛宣传,并给予办学者及学校精神和物质奖励。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扶持,在法人登记、公共服务、教师权益、学生资助等方面给予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政策待遇。简化教育捐赠手续,制定优惠税收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办学、助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民办教育投入机制,拓宽民办高校资金来源

我省民办高校在完成基本设施设备投入后,办学经费主要依赖于学生缴纳的学费,且大部分民办高校主要依靠学费来逐步偿还成本并获取盈余,个别举办者甚至挪用学费进行其他投资,通过社会服务、社会捐赠、自主创收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数量甚微。办学经费不足,成为大多数民办高校加快发展和提高质量水平的障碍。我们认为,除民办高校基本的办学投入外,政府应大力支持公益性民办高校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支持学校利用人才资源优势和科研条件,加强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通过为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科研服务获得服务性收入。二是支持学校与有实力的企业联姻或合作办学,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途径争取企业资金投入。三是支持学校利用教学资源开展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在职人员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增强创收能力。四是支持社会各界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健全基金管理体制机制,保持民办教育资助资金可持续性和增长性。

   (三)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推进民办高校特色发展

   台湾私立高校普遍较为重视办学特色建设,追求办学个性和品格。比较而言,我省民办高校普遍缺乏个性,类似现象较为严重。导致这一后果的原因,一方面,与民办高校自身定位不清、片面追求大而全的办学思路有关;另一方面,与政府管理也有很大关系,因为政府部门对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评估主要是参照公办高校评估模式,未充分考虑到民办高校的特殊性,不利于引导和促进民办高校特色发展。因此,推动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除了需要民办高校自身加强建设,树立强烈的特色发展意识外,还需要外部支持和引导。首先,要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分类评估标准和指导方案,防止民办高校盲目升级升格和一切向公办高校看齐的倾向,引导民办高校个性化发展;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发布,坚持民办高校办学信息公开化,为民办高校运行发展提供充分必要的信息资源。其次,要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目前省政府每年有5000万元用于奖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一些地级以上市政府也有奖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应加强资金竞争性分配,对综合评价、专业评估、特色评估等方面优异的民办高校给予奖补,引导民办高校向优质、特色、多样化方向发展。

   (四)公平对待民办高校,统一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建设

   20多年来民办高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大量专门技术人才,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是政府的应有职责。但囿于教育观念、教育体制等原因,民办高校一直没有得到公平对待,被部分人视为体制教育外的“另类”。鉴于台湾经验并根据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政府应把民办高校完全纳入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中。首先,要加强民办高校发展规划。对民办高校的发展作长远定位,以内涵建设为抓手,坚持规模、结构、质量统一发展思路,防止民办高校只重数量扩张忽视质量提高;以特色发展为导向,加大民办高校结构调整,避免低水平重复办学,统筹各类型各层次民办高校协调发展。其次,要把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纳入“创强争先建高地”总体战略部署中。民办高等教育是“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力量,“创强争先建高地”一篮子工程如“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强师工程”、“高校协同创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应充分给予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地位和改革创新发展空间。

   (五)加强督导评估,促进民办高校办学质量提升

   目前,我省民办高校总体情况较好,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办学特色并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民办高校,但是,仍存在一些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较差的民办高校,不仅损害了民办高校群体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的认同。借鉴台湾私立高等教育评鉴经验,我省应尽快建立健全民办高等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一是探索民办教育质量认证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科学制定民办高等教育认证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的宏观监控,逐步开展对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质量和水平评估认证,积极推动我省民办教育质量认证国际化。二是加快推进认证机构建设。坚持管办评分离原则,大力支持省教育评估协会、省民办教育协会以及其他民办教育研究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建设,做好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监管,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权利,维护其合法性和权威性,逐步构建政府指导、专业机构主导、民办高校参与的民办高等教育质量认证体系,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建”良性发展。三是加强认证结果的使用。坚持认证结果的公正、公开原则,将认证结果作为民办高校招生指标、优惠政策、财政资助等重要参照;对办学质量不达标的民办高校予以专题整改,对办学质量优异、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高校给予大力奖助和扶持。

   总体而言,我省民办高校发展道路漫长,民办高校存在的诸多突出困难问题亟待解决。但我们相信,只要政策正确、引导得当、管理到位,举办者的办学思想端正、理想境界不断提高,我省民办高校就一定能不断积累优势,从而更好增强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考察组成员:黄崴、李海东、肖建忠、李文章、陈放、邵博;本报告执笔人:黄崴、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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